諸音之輕者。業屬乎情。而諸音之重者。及繇乎氣。情至而輕。氣至而重。性固然也。第指有重輕。則聲有高下。而幽微之後。理宜發揚。倘指勢太猛。則露殺伐之響。氣盈胸臆。則出剛暴之聲。惟練指養氣之士。則撫下當求重抵輕出之法。弦上自有高朗純粹之音。宣揚和暢。疏越神情。而後知用重之妙。非浮躁乖戾者之所比也。故古人撫琴。則曰。彈欲斷弦。按如入木。此專言其用力也。但妙在用力不覺耳。夫彈琴至于力。又至于不覺。則指下雖重如擊石。而毫無剛暴殺伐之疚。所以為重與。及其鼓宮叩角。輕重間出。則岱岳江河。吾不知其變化也。
一曰重
溪山琴况 · 子部原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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